中国城市规划观念的演变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编辑:天地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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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10-30
中国的城市规划,今天已处在一个必须进行观念演变的关键时期。50年代,我国的城市规划从苏联引进了整套的规划理论和方法。这种规划模式是与“产品经济”和集中统一计划的体制,平均主义的、福利型的生活设施标准,以大型工业项目为主体的建设方式相适应的。它的主要特征是重布局形式,重功能分区。这样的城市规划观念和方法,与今天我国社会经济条件的巨大变化,在很多方面已经显得很不适应了。
首先,我们不妨分析一下中国正在经历着的社会经济改革对城市的主要影响。根据现在所能认识到的大致有以下几点:
(1)经济高速增长,加速了人口城市化的进程。尤其在沿海地带,随着开放政策的实施,发展更为迅猛。沿海城市出现了很多新的增长因素和需求;各种城市之间和城市内部出现新的不平衡性。
(2)改革、开放政策深入生活的各个领域,引起城市社会、经济、文化、意识等的变化。这些变化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人们的价值观念、行为特点和生活方式、爱好等等,使城市呈现出新的精神和文化面貌。
(3)从集中统一计划为主的产品经济向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转化,促使多种经济成分的出现,经济活力的增强,房地产开发的推行等,为城市的经济活动和土地利用模式注入了新的因素和内容;城市的各种结构开始发生新的发展和变化。
在这样的背景下,根据近几年的观察,我国的城市(包括它的职能、结构、机制)和城市规划已经出现和将会出现的变化是多方面的,有些则是很深刻的。
1.中心城市职能向多重性发展
商品经济的发达,城市中心作用的强化,引起很多原来以产品经济为主的,所谓“生产性”的城市职能向多重性发展变化。工业虽然仍是多数城市的主要职能,但是商业、贸易、金融、管理、信息、运输、旅游等职能正在发展。城市中增加大量与之相适应的设施,不但需要空间和土地,而且一定程度上改变着城市的布局结构。这种现象非但使一部分中心城市,特别是沿海城市职能趋向多重化,而且一些工矿城市也在考虑根据自己的条件和特点,调整过份单一的经济结构,向多重化方向发展。
2.人口结构的变化和流动化趋势的发展
城市人口的职业结构是城市经济结构的反映。过去,城市人口职业结构的特点是,劳动人口比重高;劳动人口中工业职工比重大(平均50~60%,发达国家一般为30~40%);人口流动性不强。近几年的变化是,劳动人口中从事第三产业和集体、个体经济活动的有所上升,工业人口占劳动人口比重在一部分城市有下降的趋势。突出特点是人口流动性增强。近几年大城市流动人口逐年增长,一般达常住人口的20~25%,而流动人口中的50~60%是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这种现象既是改革、搞活的结果,也是我国特定条件下城市化进程的产物。它对城市规划的影响,值得进一步研究。
3.规划标准的多层次化
平均主义的、福利型的规划标准显然已不能完全适合今后的情况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多层次(高、中、低档)的需求,住宅商品化的实施,显然已不可能采用统一的标准。即使基本的生活设施可以规范化,但标准也应适当地多层次化。至于受市场需求调节和受城市特定职能影响的设施项目,则是不可能划一的。今后城市中各种生活和公共设施,似乎可以区分为基本性的、引导性的和市场调节性的等多种类型。
4.空间结构的扩展化与复合化
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的空间结构由于城市经济活动和交通联系的开放性,城乡之间愈益密切的结合,必然会趋向开放与扩展。传统观念上的“块状”大城市,向地区性的城镇集聚区这种空间形态发展,是不可抑制的客观趋势。港口、航空港、高速公路等设施的加速建设,会进一步加剧这种趋势。重工业由于污染环境和市区土地费用高等原因,会趋向远离市区发展。而其他一部分工业,随着技术进步会逐渐改变“硕大黑粗”的传统形象。城市工业区会适当趋向小型化、分散化,一部分工业甚至可以紧靠居住区。
土地的精细使用,会带来空间结构的复合化。在一些大的中心城市,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需要,会出现办公、商业、娱乐、居住等多功能综合发展的地区,即类似英、美等国的“中心业务区”(CBD)。不应把各种农贸市场、集体和个体性的商贸网点视作“临时建设”,而要为它们的发展和完善创造必要的条件,因为它们将是城市生活中长期存在的“现实”。
汽车交通的发展,土地有偿使用的实行,会迫使城市对道路交通网络和土地利用模式进行调整和改造,正象近几年广州等城市已经开始做的那样。这个特点,一定程度上也会反映到中小城市。
5.城市发展机制的多元化
过去主要依靠国家投资,按集中统一计划来建设城市。今后除了某些由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兴起的新城市外,这种模式对于现有大中城市已成为过去(其实这些城市过去也并非完全如此)。城市的发展将依靠多种多样的“动力”,包括国家的(中央和地方)、集体的、个体的、合资的、外资的以及其他可能得到的一切力量,并且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方式。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则主要依靠税收、土地使用费和对公共设施的各种有偿使用的收入。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带有一定程度的不可预见性。这就必须改变过去建立在集中统一计划概念上的城市规划作法和某些管理体制。
6.规划方法的改革
过去,我国城市规划的基本方法是“计划方法”和“设计方法”。即按照国民经济计划和区域规划来确定城市的发展依据(计划方法),然后依据一定的发展任务在空间地域上进行布局或布置(设计方法)。近几年已发展到运用“分析方法”、“预测方法”和“论证方法”来补充以上两种方法的不足。这几种方法的综合运用,可以基本解决城市战略性发展的规划问题(主要是城市地区规划、总体规划及各种专项规划、分区规划等)。它的基本目标是从整体上解决好城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问题。城市发展的战术性任务,则要用“设计方法”来解决(如有明确建设任务的详细规划等)。这种规划更具有设计的性质,实质上是一种多专业、多项目的综合设计。它的主要目标是创造良好的物质形体环境。
7.规划管理的强化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房地产开发等各种经营的搞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着重短期行为的趋向会有所发展。这就更加须要严格的规划管理。首先是加强规划的法制建设,用各种法规作为管理的手段。实际上,管理不应仅是规划的“机械”实施,而是规划的继续和具体化。尤其在资金渠道多元化,建设过程不可能高度统一的情况下,城市的物质形体环境往往是通过经常性的、规划管理的指导(或引导)实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管理也是规划。
8.重要的是观念的演变
今天,人们希望把城市建设成经济上充满活力,环境质量好,流通效率高,管理完善的、社会化的现代城市。规划师应该为此而奋斗。客观事物在变化,规划师的主观意识必须与之相适应。应该树立一种辩证唯物主义的“规划观”,应认识到永恒不变的规划思想是不存在的。完美无缺的规划,如同“完人”一样,实际上也不存在。没有必要全盘否定或抛弃所有原来的规划原则、阶段、程序和做法。保留那些至今仍然适用的东西,但是必须不断地改革和更新那些已经和目前形势不相适应的东西。规划师应该对影响城市发展方向、形式、特点的各种因素有敏锐的感应,为城市规划注入新的观点和内容,引入新的方法和手段。应该抛弃“一次规划”论和“规划一成不变”论。对于那些习惯于凭藉权力随意改变规划的人,应强调经过批准的规划具有严肃性。但是城市规划终究必须有一定的弹性或灵活性。城市结构的主要构架是不能轻易变动的,但是需要较长时间来逐步实现。很多规划内容,是具有一定的可塑性的。
历史往往有惊人的相似性。1000多年前中国封建城市曾经历过商品经济的“冲击”,今天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商品经济又开始“冲击”我们的社会主义城市。但时代已经大不相同了。我们可以借鉴和研究近百年来西方国家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达条件下城市发展的过程和经验教训,还应该充分利用20世纪80年代的科学技术成就为城市规划服务。相信我们的观念一定可以跟上时代的需要。变化正在开始。我们的任务是自觉地迎接这种革命性变革的到来。
城市规划的观念,如同城市本身,永远处在发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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