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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的命名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编辑:jiej007       人气:0       日期:2006-12-20
双名法:由瑞典植物学家林奈首创。在他的巨著《Species Plantarum》(《植物种志》,1753)中首次使用。
     双名法的优点:
1、统一了全世界所有植物的名称,在国际上通用,便于科学交流。
2、提供了一个亲缘关系的大概,在植物学名中包括属名。    
双名法:用拉丁文给植物的种起名字,每一种植物的种名由两个拉丁词或拉丁化形式的词构成,第一个是属名,第二个词为种加词,第三个为命名人。
  如,银杏的学名为 Ginkgo biloba Linn.
命名中的一些规定:
1、属名:采用拉丁文的名词,单数,第一格(主格)。书写时第一个字母一律大写。
2、种加词:多采用拉丁文的形容词,在拉丁文法上要求其性、数、格均与属名一致。注:种加词来源不拘,但不能与属名相同。
3、命名人:
1)命名人姓氏的缩写,要求拉丁化。缩写时,保留第一音节和第二音节中的辅音字母,要求在右下角加缩写符号“.”,并且第一个字母大写。
2)两个人共同命名时,在两个人姓氏之间加“et”(和)。命名人为两人以上时,在第一人后加“et al.”或“etc.”(等等)。
3)父子或父女均为命名人,儿子或女儿姓氏后分别加上“f.”或“fil.”
4)由甲植物学家命名,但未经正式发表,后经乙植物学家描述代为发表,书写时应为“甲 ex 乙”。“ex”(从)。
5)学名的更改。由于专门的研究,认为此属中的某1种应转移到另一属中去时,假如等级不变,种加词保留,原命名人用括号括之。
三名法和四名法:
三名法学名,由三个词构成,即
      属名+种加词+ subsp. (var. )+亚种加词或变种加词
  例:蟠桃 Amygdalus persica var. compressa Bean
四名法学名,由四个词构成,即
      属名+种加词+ subsp. +亚种加词+var. +变种加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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